家庭养育补贴支援
以亲自在家里照顾孩子的家庭为对象,减轻父母对养育孩子的负担,
并保障父母对宝玉服务的选择权
谁能享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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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利对象
- 不论收入水平如何,未接受保育费、幼儿学费、整日制照看小孩服务等补贴和支援,而亲自在家里照顾婴幼儿(未满84个月)的家庭,都属支援对象。
- 以拥有大韩民国国籍且根据《居民登记法》正常取得身份证号的儿童为对象支持福利。
※但,属于在外国民的儿童只有以居住在韩国30天以上为目的完成“在外国民居民登记”时才能享受支持。
- 根据子女保育情况的不同(家庭养育↔托儿所↔幼儿园),需要提出服务变更申请。
- 补贴自申请日所属月份起至孩子到6岁时之12月(不得超过未满84个月)为止。
可享受 哪些福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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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利内容
- 年满5岁以下婴幼儿(自申请日起至0~未满84个月为止),按月龄分等级提供补贴。
- 未满12个月:20万韩元
- 12个月以上~未满24个月:15万韩元
- 24个月以上~未满84个月:10万韩元
- 补贴自申请日所属月份起至孩子到6岁时之12月为止。
- 年满5岁以下残疾儿童(自申请日起至0~未满84个月为止),按以下标准分等级提供补贴。
- 未满36个月:20万韩元
- 36个月以上~未满84个月:10万韩元
- 补贴自申请日所属月份起至孩子到6岁时之12月为止。
- 生活在农渔村地区的儿童,按年龄分等级提供补贴,详情如下:
- 未满12个月:20万韩元
- 12个月以上~未满24个月:17万7000韩元
- 24个月以上~未满36个月:15万6000韩元
- 36个月以上~未满48个月:12万9000韩元
- 48个月以上~未满84个月:10万韩元
- 补贴自申请日所属月份起至孩子到6岁时之12月为止。
- 孩子在海外滞留90天以上的,则根据《婴幼儿保育法》停止补贴。
如何申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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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初期咨询与
申请服务
在邑/面/洞所在居民中心经咨询后申请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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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综合审查并选定对象
由市/郡/区厅审查并选定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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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提供补贴
提供家庭养育补贴
还有疑问!
上述福利服务以2018年度为准。(保健福祉部保育事业企划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