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利信息一览

为您介绍方方面面的福利服务信息。

暴力受害女性住房支持项目

为了帮助遭受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受害女性实现自立,
提供受害女性及其家属能共同生活的住房。
是支持对象?
  • 支持对象
    • 支持有自立自给意愿的家庭暴力、性暴力受害女性及其家属。
    • 生活在长期保护机构的女性、移居女性(非法居留者除外)也是支持对象。
    • 受害的残疾女性或受害女性家属中有残疾人,也可获得项目支持。
  • 选定标准
    • 由入住者选定委员会根据优先入住对象、在职与否、是否拥有可用于就业的资格证(执照)等自立可能性、家属中有无男孩、子女数、家属中有无残疾人等因素进行研究后,决定最终的入住顺序。
    • 优先入住对象如下:
      • 第1位:已在保护机构生活3个月以上的女性;由于家属中有满10岁以上男孩难以在保护机构生活的女性(仅限于有保护机构长推荐时)、未入住保护机构的亲属性暴力受害儿童和青少年。
      • 第2位:在保护机构生活不足3个月的受害女性。
      • 第3位:未入住保护机构的受害女性
      • ※ 在判断优先入住者时,目前在保护机构生活还是已离开不作为判断条件。

可以获得哪些支持
  • 支持内容
    • 免除租赁保证金。
    • 提供项目运营费(自立咨询员费用、项目管理费等)。
    • ※ 物业费和其他生活费用(电费等)需个人承担。

如何申请?
  • 申请方法
    • 在家庭暴力/性暴力咨询机构和保护机构、1366中心,通过访问或邮寄的形式申请。
  • 工作流程
    • 服务工作流程如下:
    • 1 入住申请

      在1366中心、家庭暴力/性暴力咨询机构和保护机构提交申请。

    • 2 确认申请条件
      并选定入住对象

      由住房支持运营机构确认申请条件选定入住对象。

    • 3 签署合同后
      安排入住

      住房支持运营机构与入住对象签署合同后,安排对象入住。

我还有疑问

上述社会支持服务,以2019年度为准(女性家族部权益保护科)

最新修改 2019-02-09

目录 关闭